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不服,当事人可以向法院发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来进行维权。
法律规定,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违章建筑的认定: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罚款。
以下属于违建的不会被拆除:1、1987年以前建造的房屋,当时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有限制,根据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于1987年前建造的房屋是不能视为违法建筑。
2、2008年城乡规划法才通过实施,规定其建造房屋需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以对于2008年以前建造的房屋虽然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是这是属于合法的,不能被视为违建。
所以遇到此情况时冷静下来,及时委托律师调查取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当中的相关规定,对补偿的标准有如果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的人民政府进行协调;如果县级以上地方的人民政府协调不成功的话,在由批准征收这个土地的
物业强拆违章建筑可以就此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法律《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
网站版权归选法网 © 湘ICP备2021000071号-2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